华龙新材料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开


 

清洁生产信息公开

2024年4月1日,根据《山东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公司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并开始部署清洁生产筹备工作。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属于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现公示信息如下:

一、企业名称: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薛佩功

三、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氯碱路02600号

四、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和辅料无剧毒化学品、无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不使用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的物质。企业使用的原料中具有一定毒性或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详见表1。

表1 有毒有害原辅料统计表

序号

名称

设计年使用量

备注

1

硝酸

4.5万t/a

稀硝酸

2

液氨

8.2万t/a

 

3

液体纯碱

57万t/a

 

4

铂催化剂

0.09t/a

氨氧化催化剂、不储存

5

催化剂

8t/5a

不储存

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和数量: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气、废水排放情况见表2。

表2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统计表

序号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名称

有组织排放申请年许可排放量量

1

 

废气

二氧化硫

0.75t

2

氮氧化物

64.312t

3

颗粒物

0.23t

4

 

 

 

 

废水

化学需氧量

227.91t/a

5

石油类

/

6

PH

/

7

全盐量

/

8

悬浮物

/

9

氨氮

9.77t/a

10

总氮

16.28t/a

11

五日生化需氧量

/

 

六、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污水沉淀池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见表3。

表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数量(吨/年)

处置情况

1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HW49

 

900-041-49

 

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2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9.8t

3

污水沉淀池污泥

HW49

772-006-49

 

4

废机油桶

HW08

900-249-08

 

5

化验室含汞废液

HW49

900-047-49

 

6

废油漆桶

HW49

900-041-49

 

七、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定和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事故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原材料、环保设施尤其是有毒有害原料、废气排放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环境影响。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编制了企业环境风险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